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營改增【2013】37號文中有一項:3. 貨運客運場站服務,是指貨運客運場站(不包括鐵路運輸)提供的貨物配載服務、運輸組織服務、中轉換乘服務、車輛調度服務、票務服務和車輛停放服務等業務活動。我們屬于物流園區,經營范圍有運輸倉儲與物流配送、停車場經營管理”,應該附合文件中的“車輛停放服務”吧?這是交增值稅還是營業稅呢?(16370號問題中是說交營業稅)稅率是多少?以上三個項目都交什么稅啊?稅率是多少?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倉儲業、物流配、營改增后,小規模稅率為3%,不能抵扣進項稅。一般納稅人稅率為6%,可以抵扣進項稅。
停車經營管理-屬于不動產租賃行為不動產的租賃仍交營業稅,不交增值稅。
由于營改增屬于試點,相應的執行細則還在完善,請咨詢主管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