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2013年3月份自查時發現2012年6月份鐵路運費多做了一張導致運費多進賬114萬元,2012年8月份少做了一張,導致少進運費109萬元,2013年匯算2012年所得稅時將多進的114萬元運費做了調減,將少進的109萬元做了調增,請問這樣做對嗎?多進的114萬元運費存在繳納繳納滯納金問題嗎?依據文件是?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匯算清繳
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規定時期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并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
所以需要繳納2012年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