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公司是廣西的會員企業,請問: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能否稅前扣除?國家對此有相關的文件規定嗎?現廣西的執行情況如何?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不能在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司關于2009年度稅收自查有關政策問題的函企便函[2009]33號(十)企業向退休人員發放的補助的稅前扣除問題。
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84號)第十八條規定,企業向退休人員發放的補助不得稅前扣除。退休人員取得的上述補助應按規定扣繳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