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開發商建樓房的配套供電設施主要是線路、變壓器、高壓計量箱等。開發商銷售給用戶后,請求我單位無償接收或棄管。怕承擔運行和維護責任。我單位沒有無償維護管理責任和相應成本來源,所以,不愿接收無償移交。但是,如果遇到需要接收無償移交資產,是否需要繳稅?哪些稅種?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如果接受的這些資產的所有權屬于你公司,你公司應做借:固定資產,貸:營業外收入的帳務處理。需并入利潤交企業所得稅。相應的資產也可以計提折舊在稅前扣除,但對方必須提供發票,因為對方無償贈送他人資產是要視同銷售交增值稅的。如果僅僅是代管,不需要做帳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