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境外人員來華進行項目管理培訓,現要支付給境外公司培訓費用1萬伍仟元是否需要代扣代繳稅?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如果在境內提供勞務方為非居民企業需要繳納營業稅、預提所得稅。如果在境內提供勞務方為外籍個人需要繳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國稅發[2010]19號規定:
第六條
非居民企業與中國居民企業簽訂機器設備或貨物銷售合同,同時提供設備安裝、裝配、技術培訓、指導、監督服務等勞務,其銷售貨物合同中未列明提供上述勞務服務收費金額,或者計價不合理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參照相同或相近業務的計價標準核定勞務收入。無參照標準的,以不低於銷售貨物合同總價款的10%為原則,確定非居民企業的勞務收入。
第七條
非居民企業為中國境內客戶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凡其提供的服務全部發生在中國境內的,應全額在中國境內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凡其提供的服務同時發生在中國境內外的,應以勞務發生地為原則劃分其境內外收入,並就其在中國境內取得的勞務收入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務機關對其境內外收入劃分的合理性和真實性有疑義的,可以要求非居民企業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明,並根據工作量、工作時間、成本費用等因素合理劃分其境內外收入;如非居民企業不能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明,稅務機關可視同其提供的服務全部發生在中國境內,確定其勞務收入並據以征收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