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集團新成立一家外貿型出口企業,商品95%以上外銷,有少量內銷。外銷商品享受免退稅政策。由于實行了“營改增”,現外銷商品在港口和海運這部分費用,也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因為外銷是免稅的,所以這部分增值稅進項是否可以抵扣?具體稅法依據是什么?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國際運輸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3]37號
附件4:
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國際運輸服務、向境外單位提供的研發服務和設計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一)國際運輸服務,是指:
1.在境內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出境;
2.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入境;
3.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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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回復 | 國際運輸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如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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