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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回復 | 自建的判斷標準建設單位是否與施工單位有結算關系,如果建設單位把施工單位招聘為自己的員工,就可以作為自建。另外自建建成后如果是股權轉讓,不需要補交建筑營業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60號 一、《細則》第十一條“負有營業稅納稅義務的單位為發生應稅行為并向對方收取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的單位,包括獨立核算的單位和不獨立核算的單位”中的“向對方收取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是指發生應稅行為的獨立核算單位或者獨立核算單位內部非獨立核算單位向本獨立核算單位以外單位和個人收取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不包括獨立核算單位內部非獨立核算單位從本獨立核算單位內部收取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 二、本通知第一條所稱獨立核算單位是指: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法人營業執照的企業。 (二)具有法人資格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