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
我是一家醫藥企業,銷售范圍遍布全國各地,為有效管理各省區的商品流向,我公司在大的終端客戶營業地安裝了終端機。該設備由公司購置與使用,但實物不在本公司,現在面臨兩種做法:
1、如做資產管理,年底審計盤點盤不到實物,如上解釋是否可行?
2、如做贈送的話,公司必須視同銷售,既不符合業務的實質,還會給公司的利益造成損失。
請問老師:
1、如做資產管理,我還應該如何解釋或提供哪些相關資料?
2、如做其他處理,還有哪些既可有利于公司又符合稅法的處理方式?
懇請不吝贈教,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應做資產管理,如上解釋可行,提供設備發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