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們現在有4家關聯公司,按照《山東省工商局關于進一步發揮職能優化市場環境的意見》,放寬省級企業集團登記條件,母公司注冊資本達到1000萬元人民幣、子公司數量達到3個、母子工資注冊資本總額達到2000萬元人金幣,可申請設立以“山東”行政區劃的企業集團;預計將成了山東企業集團公司。但是對成立集團后影響現在不大清楚,包括:
1、成立佳怡物流集團后,公司性質的變化;
2、成立集團后,公司對外存在哪些優勢;
3、成立集團后,公司資產如何進行合并重組;
4、成立集團后,集團賬目如何設置;
5、成立集團后,關于集團人力資源的管理策略將發生哪些變化;
6、成立集團后,是否涉及集團戰略的變化。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很抱歉,網上只負責納稅問題答疑。有具體稅收疑難問題歡迎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