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一家大件運輸企業,兼營物流輔助服務(經營有吊車,單獨產生裝卸費用),稅務局給我們核定了2個稅率(11%,6%),在申購發票上面產生了分歧,稅務局核定發票為: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網絡通用機打發票。但是金稅公司認為我們應該用他們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裝卸費用,稅率6%,我打稅務熱線12366回復我的又是喊我們使用同一種發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發票時選定稅率就可以了。哎,真把我給弄糊涂了。國家稅務總局2013(39)號公告里面也說到了這個問題。我們到底應該用哪種發票開具裝卸費才是對的,請專家給以指導。非常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如果運輸貨物的同時對所運輸的貨物提供裝卸就統一開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是單獨提供裝卸則開具6%的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