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一家專門做液體化工倉儲的單位,現(xiàn)在進行罐區(qū)擴建工程,請問老師:前期的評估咨詢、設計費等屬于在建工程嗎?如果屬于在建工程那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嗎?化工儲罐屬于設備還是構筑物?和化工儲罐配套建造的管線、或配套使用的機器設備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前期的評估咨詢、設計費等屬于在建工程。進項稅額不可以抵扣。化工儲罐屬于構筑物。以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無論在會計處理上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均應作為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的組成部分,其進項稅額不得在銷項稅額中抵扣。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是指:給排水、采暖、衛(wèi)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和配套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