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物流企業已進行營改增,出租庫房,收取倉儲保管費用,為用戶代繳的水電費收回時,如何開具發票,能開增專票項目寫代收水電費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營改增的倉儲服務,是指利用倉庫、貨場或者其他場所代客貯放、保管貨物的業務活動。提供倉儲服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
2、出租庫房(不動產)繳納營業稅,開具營業稅發票。
3、國稅函[2009]537號文規定,轉供自來水電天然氣屬于銷售貨物行為。轉供方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四川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向駐場單位轉供水電氣征稅問題的批復》
國稅函[2009]537號
四川省國家稅務局:
你局《關于四川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向駐場單位轉供水電氣征稅問題的請示》(川國稅發〔2009〕71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四川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向駐場單位轉供自來水、電、天然氣屬于銷售貨物行為,其同時收取的轉供能源服務費屬于價外費用,應一并征收增值稅,不征收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