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向境外支付費用,屬于"營改增項目".
增值稅:國內負擔,附加費及預提所得稅:國外負擔.
合同金額:100元.稅金計算方法:
1,
納稅基準額:(100-0.78)/(1-6%×13%)=100
增值稅:100×6%=6
預提所得稅:100×10%=10
附加費:6×13%=0.78
付款額:100-10-0.78=89.22
2,
納稅基數:100/(1-10%-6%*13%)=112.08
增值稅:112.08*6%=6.72
預提所得稅:112.08*10%=11.21
附加:6.72*13%=0.8736
付款:112.08-11.21-0.8736=100
哪種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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