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屬于農業生產企業,免稅,如變成一般納稅人后,銷售時銷項稅金該如何做賬務處理,購入時產生的進項稅金又如何做賬務處理?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銷項稅按13%計提。進項稅計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銷項減進項稅差額轉入補貼收入。
財政部關于減免和返還流轉稅的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財會字[1995]006號
二、企業實際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稅后返還的增值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補貼收入”科目。
對于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補貼收入”科目。
未設置“補貼收入”會計科目的企業,應增設“補貼收入”科目。
三、企業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表”“已交稅金”項目下,增設“減免稅款”項目(8行),反映企業按規定減免的增值稅款,應根據“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的記錄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