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所得稅關于現金折扣都有那些文件規定,其中計算現金折扣時是安應收全額計算還是按不含增值稅的計算,
最后關于現金折扣的折扣比例所得稅有沒有規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
(五)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價格上給予的價格扣除屬于商業折扣,商品銷售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扣除屬于現金折扣,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作為財務費用扣除。
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的減讓屬于銷售折讓;企業因售出商品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屬于銷售退回。企業已經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和銷售退回,應當在發生當期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現金折扣的折扣比例稅法沒有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