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當年虧損,當年就用儲備基金彌補可以嗎? 還是等以后五年利潤彌補后不足時,再用儲備基金彌補.另外,用儲備基金彌補虧損一定要等年度清算后才能處理.
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六條 合營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分配原則如下:
(一)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會確定;
(二)儲備基金除用于墊補合營企業虧損外,經審批機構批準也可以用于本企業增加資本,擴大生產;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只是原則性的規定儲備基金可用于墊補合營企業虧損。如何墊補由董事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