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您好老師:我是汽車運輸業的一般納稅人,2013年8月1日營改增后我們開始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現在有個問題想請教,2013年8月份以前我們開具了一份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9月份發現納稅識別號錯誤,對方要求重新開具發票,由于業務實際發生在營改增以前我們是否可以開具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若能開應該在哪里開?我們咨詢當地稅務局回復說不能開具了。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納稅人于本地區試點實施之日前提供改征增值稅的營業稅應稅服務并開具營業稅發票后,如發生服務中止、折讓、開票有誤等情形,且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的,應于2014年3月31日前向原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營業稅紅字發票,不得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和紅字貨運專票。需重新開具發票的,應于2014年3月31日前向原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營業稅發票,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或貨運專票。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目前沒有明確的文件規定。只能以當地稅務機關的答復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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