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為一生產出口企業,因業務需要,邀請境外公司負責境外客戶的聯絡及業務洽談(勞務全在境外完成),公司需向其支付一定比例的銷售傭金,請問老師,1、我公司向境外公司中支付上述傭金進是否需要代扣代繳營業稅、所得稅? 2、公司支付的銷售傭金所得稅扣除需注意什么,請例明政策依據,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需要代扣代繳營業稅。稅率5%。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
第四條 條例第一條所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
(一)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2、勞務發生在境外的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3、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9]2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