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單位收到用戶的電力線路改造施工費應繳什么稅,在實務處理中我單位繳納的是營業稅,但是國稅在稅務稽查中提出應繳增值稅,因為我單位是一般納稅人,國稅提出的是否有依據,我們該如何應對?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文件規定,安裝是指生產設備、動力設備、起重設備、運輸設備、傳動設備、醫療實驗設備及其他各種設備的裝配、安置工程作業,包括與設備相連的工作臺、梯子、欄桿的裝設工程作業和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程作業在內。
因此,對供電線路的維修不屬于營業稅應稅勞務,應當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