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答疑熱線:010-56705591
電話答疑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結束)首次撥打電話需輸入用戶名密碼進行會員驗證
專家補充回復 | |
專家回復 | 出租按租金征收,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國發[1986]90號 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