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
我公司是制造業的一般納稅人,計劃從客戶處取得抵賬白酒,客戶不提供發票。取得后,我公司計劃對外銷售,請問:
1、因客戶無發票,能否憑抵賬協議入賬?
2、對外銷售應如何納稅?增值稅和消費稅均按照抵賬價還是按照銷售價(對外銷售價應該低于取得時的抵賬價)?消費稅是否按照按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的方式征收,應納稅額=應稅銷售額X比例稅率+應稅銷售量X定額稅率,比例稅率是20%,定額稅率是每0. 5kg0. 5元?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白酒抵賬,你公司應分解為收回債權與購進白酒兩項業務進行會計及稅務處理,對方做銷售白酒與償還債務兩項業務進行會計及稅務處理。你公司應該取得發票,否則其成本不能在稅前扣除。
2、白酒消費稅在生產環節繳納,如果你公司對抵賬的白酒沒有進行進一步生產加工,則不涉及消費稅。故,需要佐證資料。
(糧食白酒、薯類白酒采用復合計稅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