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進行匯算清繳,或者未報送所列資料的,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處理。
但我們有個疑問,既然稅法已規定免稅?為什么還要設定免稅備案期限?如果企業漏備,還要補交稅稅款?這人性化嗎?
其次,還聽說這是有時間期限的免稅政策,那么無時間期限的免稅政策又是指哪些呢,請老師告知一二???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不備案稅務局就無法確定是否符合免稅條件。
列入備案管理的企業所得稅減免的范圍、方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企業所得稅管理部門)自行研究確定,但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范圍內必須一致。所以備案的范圍建議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