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與A公司合伙建了一座加氣站,A公司以土地出資,我公司負責建設及設備的投入,雙方約定按比例(我公司70%,A公司30%)分享該加氣站的收益,因我公司的加氣站比較多,只有這一座加氣站是與別人合建,請問老師:對于該加氣站我公司還得成立一個獨立的法人機構子公司嗎?如果可以不單獨成立公司,那我公司將如何將該投資入賬?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1、由于沒有相應的特殊政策,如果作為投資,加油站必須辦理法人營業執照。
2、請問:1)目前其他加油站是以何種方式設立?加油站的用地是租賃還是自有產權?2)設立該加油站是以誰的名義報行業主管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