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一家醫藥批發企業,股東均是自然人,現公司計劃將上年的稅后未分配利潤用于公益捐贈,請問上年稅后未分配利潤用于公益捐贈的程序是先進行股東分紅即還先繳納個人所得稅再進行捐贈嗎?會計分錄如何做?公司要做股東會決議嗎?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1、若自然人股東以個人名義捐贈,上年的稅后未分配利潤應先分配再捐贈。
2、個人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個人稅前扣除應索取捐贈票據。
3、自然人股東的股息、紅利所得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分紅需股東會作出決議。
4、賬務處理:
借:利潤分配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
借:利潤分配
貸:應付股利
借:應付股利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9號
第二十四條 稅法第六條第二款所說的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的捐贈,是指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
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9〕124號
二、個人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向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按照現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準予在所得稅稅前扣除。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9〕124號
七、公益性群眾團體在接受捐贈時,應按照行政管理級次分別使用由財政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印制的公益性捐贈票據或者《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收據聯,并加蓋本單位的印章;對個人索取捐贈票據的,應予以開具。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以企業名義捐贈,捐贈人為企業。所謂用稅后利潤捐贈,即捐贈額不在稅前扣除。這種情況下,與自然人股東無關,不涉及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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