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你好,我司是一家外資企業,有個設計人員是臺灣人且在臺灣工作,他設計樣品需要從臺灣寄到日本、美國等國家的客戶看,由于我司在臺灣沒有營業機構,所以就利用臺灣的另外一家公司(非關聯公司)的快遞賬號來寄件會比較優惠,現我司需要付還給這家臺灣公司幫我司代墊的快遞費美元345.9以及關稅美元30.8。請問這筆業務我司需如何代扣代繳何種稅金,稅率是多少?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按個人為您公司提供勞務費處理,征稅規定:
營業稅5%,及個人所得稅。沒有達到起征點可以免征。
第二十三條 條例第十條所稱營業稅起征點,是指納稅人營業額合計達到起征點。
營業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
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一)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1000-5000元;
(二)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稅務局應當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并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的規定
勞務報酬所得,屬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于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收入為一次。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璜、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定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勞務報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對于納稅人每次勞務報酬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適用30%的稅率;超過50000元的部分,適用40%的稅率。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看合同,如果合同是與個人簽訂的,按個人勞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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