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以澳門注冊的公司名譽在珠海購辦公大樓(土地使用性質是工業用地)用作投資不用作經營,請問要做稅務申報嗎?要征收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嗎?征收的稅率是多少?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需征收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外資企業及外籍個人征收房產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9]3號
2、土地使用稅=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每平方米年稅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四條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3、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稅率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