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您好,老師,關于制造業在出口業務時,發生退貨,但此退貨已報關出境,后續還要發生補貨的情形,想問一下,第一次發貨已開具出口發票并報關,在補貨時,需如何處理更恰當,若無開具出口紅字發票,再次報關出具出現重復數據; 若出開具出口紅字發票,那報關的信息需要重新修證或者有紅字報關單,從操作上或核算是如何處理更妥,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當外貿企業辦理未退稅的出口貨物退運時,不用補稅;若辦理已辦退稅的出口貨物退運則要先補稅。
2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協調配合嚴格出口退稅報關單管理和加強防偽鑒別措施的聯合通知 署監[1996]32號
六、出口企業將貨物報關實際離境出口后,因故發生退運情況,凡海關已簽發出口退稅報關單的,出口企業須出具主管其出口退稅的地(市)國家稅務局簽發的《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海關方能辦理退運手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稅發[1994]31號
二十七、出口貨物辦理退(免)稅后,如發生退關、國外退貨或轉為內銷,企業必須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申報手續,補繳已退(免)的稅款。補繳的稅款全部繳入中央金庫。
出口貨物發生退運會計分錄如下,借:應收帳款(紅字),貸:主營業務收入——出口銷售(紅字);沖減貨物成本時,借:產成品或庫存商品,貸:主營業務成本——出口成本。2、外貿企業已辦理退稅需補繳稅款的,補稅時的會計分錄,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貸:自營出口銷售成本(按征退稅率之差計算)、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紅字)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