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專家您好,
總公司如果在異地成立一家獨立核算的分公司,總公司在機構所在地進行納稅申報時,財務會計報表是否要匯總分公司的報表,所得稅申報表呢?
另一問題是,如果公司目前正在籌備一個大型工程項目,正處于可研階段,其他批文之類的文件均無,為準備申報此建設項目而發生的一些費用是否可以計入項目前期的建設單位管理費,將來如果項目批準后進行資本化處理,可以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總分機構:
1)總分支機構不屬于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的,分支機構的企業所得稅由總機構繳納。
2)屬于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的,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的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總機構負責進行企業所得稅的年度匯算清繳,統一計算企業的年度應納所得稅額,抵減總機構、分支機構當年已就地分期預繳的企業所得稅款后,多退少補稅款。
3)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設置內部往來科目核算,總賬在總公司,分公司建明細賬。總公司與分公司的報表匯總為簡單的合并,對沖內部往來、內部銷售收入及銷售成本。
2、項目單獨核算,費用化還是資本化依據項目上馬的可能性大小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