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本企業購進原材料已認證后發現數量、單價有誤并跨月,企業辦理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通知單交給了銷貨方,銷貨方開具的紅字發票和藍字正確發票,我單位是否認證紅字發票,還是做進項稅額轉出,在申報表附表二第20行填列。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1、因開票有誤等原因尚未將專用發票交付購買方的,銷售方須在開具有誤專用發票的次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單,并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同時提供由銷售方出具的寫明具體理由、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出具通知單。銷售方憑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2、對紅字專用發票無要求認定的規定。
3、收回的增值稅額,從取得紅字專用發票的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同時沖減購進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