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租用員工車輛支付的租金,我公司有代扣代繳哪些稅費的義務?是否有代扣代繳附加稅的義務?如果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代扣的個稅金額如何計算?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涉及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3〕106號
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提供交通運輸業、郵政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以下稱應稅服務)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
應稅服務,是指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郵政普遍服務、郵政特殊服務、其他郵政服務、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
第四十五條 個人提供應稅服務的銷售額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征增值稅;達到起征點的,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第四十六條 增值稅起征點幅度如下:
(一)按期納稅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
(二)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四、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5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
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教育附加稅暫行條例規定:凡繳納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附加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附加。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與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同時繳納。
相關法規、問題:鐵路運輸業營改增-*-財稅〔2013〕106號
混業行為是否可以適用簡易一般同時使用-*-財稅[2013]37號,財稅〔2013〕106號
跨境服務貿易稅收-*-財稅〔2013〕10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