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跨年度費用所得稅問題
1、2013年的費用單據在2014年所得稅匯算前進賬和匯算后進賬怎么處理賬務(怎么調整)?對跨年度費用匯算清繳前進賬和匯算清繳后進賬有什么規定�。�
2、2013年的費用如果是2013年所得是匯算后入賬2014年所得稅匯算時用不用在調整,因為影響了2014年的損益,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2013年未取得發票的成本、費用可先按暫估價入賬,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取得發票。否則,年終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需作納稅調增。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
六、關于企業提供有效憑證時間問題?
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2、將2013年的費用計入2014年度不允許在2014年度稅前扣除。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已回復。
|
專家回復 | 1、按權責發生制原則,屬于上一納稅年度的費用不得在下一納稅年度稅前扣除。
2、上一納稅年度已作成本費用處理的,凡當時未取得發票的,需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取得發票。
3、不得人為調節費用所屬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