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尊敬的老師您好:
我是一家韓國獨資飼料公司,2011年成立,購買土地,進行工廠籌建;土地款是964萬,財政返還602萬元,當時做賬時,直接沖減的是土地價值,所以賬在土地價值是362萬元;2012年10月開始經營,從別的公司購進飼料進行銷售,2012年11月進行生產銷售,12年度在計算房產稅時,進入房產價值的土地價值是按302萬元還是964萬元,謝謝!?(假如不考慮相關稅費)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財政返還的土地價款,應計入營業外收入,企業所得稅可作為不征收收入申報。而不是沖減土地成本。在計算房產稅時,進入房產價值的土地價值是96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