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駐外銷售人員報銷時提供很多車牌號的油票,聽課時老師講私車公用要簽協議,有很多車牌號要每一輛車都簽協議?怎么操作合理。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企業職工將私人車輛提供給企業使用,企業應遵循市場經濟規律,按照獨立交易原則支付合理的租賃費(簽訂合同),憑合法有效憑據準予稅前扣除。企業為職工報銷或支付的汽油費、汽油補貼應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范疇,并按稅收規定扣除。對應由個人承擔的車輛購置稅、折舊費以及車輛保險費等不得稅前扣除。
2、提供很多車牌號的油票,顯然是找的油票,拿來報銷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