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那公司購買的年終獎品贈給員工,算視同銷售嗎?還是算員工的福利,那購買的稅金可以抵扣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的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2、所得稅:
企業將自產、委托加工和外購的原材料、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有價證券(商業企業包括外購商品)用于捐贈,應分解為按公允價值視同對外銷售和捐贈兩項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
屬于視同銷售行為。
進項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