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
您好!
我們公司于2006年成立,最近準備成立工會。之前沒有工會的時候我公司也根據稅務局核定的比例0.8%每個月計提了工會經費并按時繳納給地稅局;現在我們想知道如果成立了工會與之前沒有工會有什么不同呢?對我們有哪些影響呢?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2%的部分,準予扣除。新企業所得稅法下,對工會經費的稅前扣除,是采用撥繳方式,不再使用原法規定先計提方法。只有取得《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部分支出可在稅前扣除。
具體地方規定,請咨詢當地工會組織及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