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方是購買方,買的材料不符合我方規定,影響了我方生產,向對方索取的索賠款。需要交稅嗎?交什么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因涉及到增值稅進項稅,發生質量問題要求索賠,正確的處理方法是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銷售方憑購買方提供的《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
第十四條 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以下簡稱《申請單》,附件3)。
第十九條 銷售方憑購買方提供的《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防偽稅控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
紅字專用發票應與《通知單》一一對應。
2、收回的增值稅額,從取得紅字專用發票的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同時沖減購進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