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主要提供裝卸搬運服務等場站服務業務,屬于現代服務行業,營改增后是一般納稅人。請問營改增后購進固定資產進項稅可否抵扣?報廢營改增前購進的固定資產出售時發票如何開具?增值稅稅率是多少?增值稅怎樣繳納?廢舊物資出售時發票如何開具?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一般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其進項稅額可以按規定計算抵扣。
但企業在認定一般納稅人之前提供應稅服務發生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2.報廢營改增前購進的固定資產出售的增值稅,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3.報廢營改增前購進的固定資產出售時發票如何開具?開具普通發票。規定如下
(國稅函〔2009〕90號)的規定,關于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一)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凡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和財稅〔2009〕9號文件等規定,適用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政策的,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您的問題已超過三個,請另行提問,謝謝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