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根據這個文件再交交房產稅時,如何交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121號
三、關于將地價計入房產原值征收房產稅問題
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于0.5的,按房產建筑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并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1、過去會計制度規定除國家劃撥的土地不計土地價值外,其余的都需計入房產原值,故稅法規定房屋原價應根據國家有關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核算。2006《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土地的價值可以單獨作為無形資產核算,這樣出現了稅法與現行的企業會計準則不一致之處。財稅[2010]121號是對房產稅立法概念的重申。
2、當:宗地容積率低于0.5:
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土地面積×單位土地價格;其中:土地面積=房產建筑面積的2倍
當:宗地容積率高于0.5:
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