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一家煤炭加工企業,受大氣候的影響,公司現如今處于半停產狀態,請問停工時發生的工資、折舊費用應如何處里?有何依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1、停工期間發放的工資及折舊計入管理費用。
2、依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相關性原則,費用扣除必須與取得的應稅收入直接相關。停產期間除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十一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準予扣除。
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