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政府補助應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如何繳納所得稅?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從理論上講,政府補助有兩種會計處理方法:收益法與資本法。所謂收益法是將政府補助計入當期收益或遞延收益;所謂資本法是將政府補助計入所有者權益。收益法又有兩種具體方法:總額法與凈額法�?傤~法是在確認政府補助時,將其全額確認為收益,而不是作為相關資產賬面余額或者費用的扣減。凈額法是將政府補助確認為對相關資產賬面余額或者所補償費用的扣減。政府補助準則要求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總額法,以便更真實、完整地反映政府補助的相關信息。
一、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1)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在其補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發生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即:
①用于補償企業以后期間費用或損失的,在取得時先確認為遞延收益,然后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②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費用或損失的取得時直接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2)企業在日�;顒又邪凑展潭ǖ亩~標準取得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應收金額計量,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或“遞延收益”)科目。
(3)不確定的或者在非日常活動中取得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計量,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或“遞延收益”)科目。涉及按期分攤遞延收益的,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企業取得針對綜合性項目的政府補助,需要將其分解為與資產相關的部分和與收益相關的部分,分別進行會計處理;難以區分的,將政府補助整體歸類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視情況不同計入當期損益,或者在項目期內分期確認為當期收益。
二、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企業取得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不能全額確認為當期收益,應當隨著相關資產的使用逐漸計入以后各期的收益。也就是說,這類補助應當先確認為遞延收益,然后自相關資產可供使用時起,在該項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通常為貨幣性資產形式,企業應當在實際收到款項時,按照到賬的實際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將政府補助用于購建長期資產時,相關長期資產的購建與企業正常的資產購建或研發處理一致,通過“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科目歸集,完成后轉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自相關長期資產可供使用時起,在相關資產計提折舊或攤銷時,按照長期資產的預計使用期限,將遞延收益平均分攤轉入當期損益,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相關資產在使用壽命結束時或結束前被處置(出售、轉讓、報廢等),尚未分攤的遞延收益余額應當一次性轉入資產處置當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遞延。
在很少的情況下,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也可能表現為政府向企業無償劃撥長期非貨幣性資產,應當在實際取得資產并辦妥相關受讓手續時按照其公允價值確認和計量,如該資產相關憑證上注明的價值與公允價值差異不大的,應當以有關憑證中注明的價值作為公允價值;如沒有注明價值或者注明價值與公允價值差異較大、但有活躍市場的,應當根據有確鑿證據表明的同類或類似資產市場價格作為公允價值。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義金額(1元)計量。
企業取得的政府補助為非貨幣性資產的,應當首先同時確認一項資產(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等)和遞延收益,然后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攤遞延收益,計入當期收益。但是,以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在取得時計入當期損益。
所得稅金:從理論上講,政府補助有兩種會計處理方法:收益法與資本法。所謂收益法是將政府補助計入當期收益或遞延收益;所謂資本法是將政府補助計入所有者權益。收益法又有兩種具體方法:總額法與凈額法�?傤~法是在確認政府補助時,將其全額確認為收益,而不是作為相關資產賬面余額或者費用的扣減。凈額法是將政府補助確認為對相關資產賬面余額或者所補償費用的扣減。政府補助準則要求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總額法,以便更真實、完整地反映政府補助的相關信息。
一、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1)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在其補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發生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即:
①用于補償企業以后期間費用或損失的,在取得時先確認為遞延收益,然后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②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費用或損失的取得時直接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2)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按照固定的定額標準取得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應收金額計量,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或“遞延收益”)科目。
�。�3)不確定的或者在非日�;顒又腥〉玫恼a助,應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計量,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或“遞延收益”)科目。涉及按期分攤遞延收益的,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企業取得針對綜合性項目的政府補助,需要將其分解為與資產相關的部分和與收益相關的部分,分別進行會計處理;難以區分的,將政府補助整體歸類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視情況不同計入當期損益,或者在項目期內分期確認為當期收益。
二、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企業取得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不能全額確認為當期收益,應當隨著相關資產的使用逐漸計入以后各期的收益。也就是說,這類補助應當先確認為遞延收益,然后自相關資產可供使用時起,在該項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通常為貨幣性資產形式,企業應當在實際收到款項時,按照到賬的實際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將政府補助用于購建長期資產時,相關長期資產的購建與企業正常的資產購建或研發處理一致,通過“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科目歸集,完成后轉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自相關長期資產可供使用時起,在相關資產計提折舊或攤銷時,按照長期資產的預計使用期限,將遞延收益平均分攤轉入當期損益,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相關資產在使用壽命結束時或結束前被處置(出售、轉讓、報廢等),尚未分攤的遞延收益余額應當一次性轉入資產處置當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遞延。
在很少的情況下,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也可能表現為政府向企業無償劃撥長期非貨幣性資產,應當在實際取得資產并辦妥相關受讓手續時按照其公允價值確認和計量,如該資產相關憑證上注明的價值與公允價值差異不大的,應當以有關憑證中注明的價值作為公允價值;如沒有注明價值或者注明價值與公允價值差異較大、但有活躍市場的,應當根據有確鑿證據表明的同類或類似資產市場價格作為公允價值。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義金額(1元)計量。
企業取得的政府補助為非貨幣性資產的,應當首先同時確認一項資產(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等)和遞延收益,然后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攤遞延收益,計入當期收益。但是,以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在取得時計入當期損益。
從理論上講,政府補助有兩種會計處理方法:收益法與資本法。所謂收益法是將政府補助計入當期收益或遞延收益;所謂資本法是將政府補助計入所有者權益。收益法又有兩種具體方法:總額法與凈額法。總額法是在確認政府補助時,將其全額確認為收益,而不是作為相關資產賬面余額或者費用的扣減。凈額法是將政府補助確認為對相關資產賬面余額或者所補償費用的扣減。政府補助準則要求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總額法,以便更真實、完整地反映政府補助的相關信息。
一、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1)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在其補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發生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即:
�、儆糜谘a償企業以后期間費用或損失的,在取得時先確認為遞延收益,然后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②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費用或損失的取得時直接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2)企業在日�;顒又邪凑展潭ǖ亩~標準取得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應收金額計量,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或“遞延收益”)科目。
(3)不確定的或者在非日�;顒又腥〉玫恼a助,應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計量,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或“遞延收益”)科目。涉及按期分攤遞延收益的,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企業取得針對綜合性項目的政府補助,需要將其分解為與資產相關的部分和與收益相關的部分,分別進行會計處理;難以區分的,將政府補助整體歸類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視情況不同計入當期損益,或者在項目期內分期確認為當期收益。
二、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企業取得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不能全額確認為當期收益,應當隨著相關資產的使用逐漸計入以后各期的收益。也就是說,這類補助應當先確認為遞延收益,然后自相關資產可供使用時起,在該項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通常為貨幣性資產形式,企業應當在實際收到款項時,按照到賬的實際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將政府補助用于購建長期資產時,相關長期資產的購建與企業正常的資產購建或研發處理一致,通過“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科目歸集,完成后轉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自相關長期資產可供使用時起,在相關資產計提折舊或攤銷時,按照長期資產的預計使用期限,將遞延收益平均分攤轉入當期損益,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相關資產在使用壽命結束時或結束前被處置(出售、轉讓、報廢等),尚未分攤的遞延收益余額應當一次性轉入資產處置當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遞延。
在很少的情況下,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也可能表現為政府向企業無償劃撥長期非貨幣性資產,應當在實際取得資產并辦妥相關受讓手續時按照其公允價值確認和計量,如該資產相關憑證上注明的價值與公允價值差異不大的,應當以有關憑證中注明的價值作為公允價值;如沒有注明價值或者注明價值與公允價值差異較大、但有活躍市場的,應當根據有確鑿證據表明的同類或類似資產市場價格作為公允價值。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義金額(1元)計量。
企業取得的政府補助為非貨幣性資產的,應當首先同時確認一項資產(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等)和遞延收益,然后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攤遞延收益,計入當期收益。但是,以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在取得時計入當期損益。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87號)明確,對企業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ㄒ唬┢髽I能夠提供資金撥付文件,且文件中規定該資金的專項用途;
�。ǘ┴斦块T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ㄈ┢髽I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同時規定,根據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上述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