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在公司大量購銷沒有合同的情況下,購銷合同的印花稅分別按收入和采購的實際金額繳納,是按不含稅金額還是含稅金額繳納?另外我公司是分公司,近一半的銷售都是為集團公司提供原材料,按照一定價格開發票銷售,這樣的內部購銷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印花稅中的其他賬簿具體是指哪些賬簿,明細賬和總賬賬簿要繳納印花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購銷金額應是稅價合一的金額。
2、記載資金的帳簿(總賬),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萬分之五貼花。其他帳簿按件貼花五元。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增加的就增加部分按萬分之五貼花。其他帳簿每年貼花五元。帳簿包括:總賬、明細賬、銀行存款明細賬、現金明細賬。
3、企業集團內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體之間自愿訂立、明確雙方購銷關系、據以供貨和結算、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應按規定征收印花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集團內部使用的有關憑證征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9號
對于企業集團內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體之間自愿訂立、明確雙方購銷關系、據以供貨和結算、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應按規定征收印花稅。對于企業集團內部執行計劃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不征收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