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公司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現在在做火力發電廠的項目核準工作,即項目前期,所以得費用發生都進的是在建工程科目。現收到增值稅發票100萬(含稅),發票內容為:項目技術咨詢服務。合同內容是為完成項目核準,請對方公司辦理項目核準過程中的技術咨詢服務。按正常的應該作為營改增可以進項抵扣。但因為是屬于項目建設前期,沒有正常的經營銷售,這樣的增值稅可以進項抵扣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增值稅發票能否抵扣與是否處于銷售期無關,此在建工程發生的咨詢服務費如應用于動產的建設,進項稅可以抵扣; 若用于企業的不動產建設,進項則不可予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