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為醫藥生產企業,公司有一塊土地,用于種植藥材林木和可供入藥的觀賞性植物,平時作為本公司的實驗基地和中小學及高校的科普基地,請問此塊土地公司能否以林業用地申報土地使用稅的減免?若享受減免土地使用稅,需要向當地稅務機關報備哪些手續?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3號
第六條 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
(五)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免繳土地使用稅。 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是指直接從事于種植,養殖,飼養的專業用地,不包括農副產品加工場地和生活,辦公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