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樂部會員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中外合資企業(日本),主管業務;建筑工程設計.自公司成立所有業務都是境內業務,且都是我方自己設計.最近我公司準備承攬一設計工程,(境內)設計方案由合資者日方來作,但設計合同由我公司與甲方簽定,收入由我方劃撥給日方,如業務談成,我公司可否給日方劃撥設計費?請專家解答.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 熊勇 專家解答如下:專家解答
可以,按照您公司與日方公司兩獨立企業的業務往來處理。即如果日方公司該筆設計收入涉及在境內繳稅的,您方負責代扣代繳相關稅款。然后您企業憑相關的售付匯憑證及合同、日方發票等有關單據進行入賬。
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