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因經營不善,已于2000年停業并且注銷了稅務登記證,只保留了工商營業執照。公司名下資產只剩所處地的房產、土地(因改道原因,處于荒廢狀態)。現因鐵路改造,應政府要求進行搬遷。
1. 搬遷收入會涉及哪些稅種?
2. 我公司希望借此次搬遷機會注銷公司,我公司目前這種無稅務登記證情況,應該怎樣處理該搬遷收入?謝謝老師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拆遷收入,涉及企業所得稅金,不涉及其他稅金.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118號)規定,企業根據搬遷規劃,異地重建后恢復原有或轉換新的生產經營業務,用企業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重置固定資產),或對其他固定資產進行改良,或進行技術改造,或安置職工的,準予其搬遷或處置收入扣除固定資產重置或改良支出、技術改造支出和職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額,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這里所稱企業政策性搬遷和處置收入,是指因政府城市規劃、基礎設施建設等政策性原因,企業需要整體搬遷(包括部分搬遷或部分拆除)或處置相關資產而按規定標準從政府取得的搬遷補償收入或處置相關資產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過市場(招標、拍賣、掛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收入。
另外,根據國稅函[2009]118號文件第二條第四款規定,企業從規劃搬遷次年起的五年內,其取得的搬遷收入或處置收入暫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在五年期內完成搬遷的,企業搬遷收入按上述規定處理。
2\需要恢復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