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離職人員補償金扣除免稅金額,應納稅額為206393.4元,請問:應該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
1、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
2、超過3倍所得部分的計稅:
應納稅所得額=(一次性補償收入-免稅部分)÷12(或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扣除數)=月工資、薪金收入
應納稅額=〔商數(月工資、薪金收入)×稅率-速算扣除數〕×12。
注:扣除數: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