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新成立了一個XX農林有限公司,登記注冊時經營范圍為水果、堅果種植;造林;林產品采集。我公司有一大片山林,山上有大量天然生臻子樹,預計今年秋天可采摘臻子了。我問當地國稅局,工作人員說我公司若銷售臻子樹苗,就不用交稅,但若賣的是大臻子,就要交增值稅。我很迷惑,按增值稅條例規定,農業生產者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是免稅的,稅務局的說法是否正確?農產品免稅和低稅率如何區分?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見以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
第三十五條 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部分免稅項目的范圍,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項所稱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
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
農產品,是指初級農產品,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
財稅字【1995】第052號
(十)林業產品
林業產品是指喬木、灌木和竹類植物,以及天然樹脂、天然橡膠。林業產品的征稅范圍包括:
1.原木。是指將砍伐倒的喬木去其枝芽、梢頭或者皮的喬木、灌木,以及鋸成一定長度的木段。
鋸材不屬于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2.原竹。是指將砍倒的竹去其枝、梢或者葉的竹類植物,以及鋸成一定長度的竹段。
3.天然樹脂。是指木科植物的分泌物,包括生漆、樹脂和樹膠,如松脂、桃膠、櫻膠、阿拉伯膠、古巴膠和天然橡膠(包括乳膠和干膠)等。
4.其他林業產品。是指除上述列舉林業產品以外的其他各種林業產品,如竹筍、筍干、棕竹、棕櫚衣、樹枝、樹葉、樹皮、藤條等。
鹽水竹筍也屬于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竹筍罐頭不屬于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舉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種人工種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樹苗、花卉、植物種子、植物葉子、草、麥秸、豆類、薯類、藻類植物等。
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類植物,農業產品的下腳料等,也屬于本貨物的征稅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