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我公司在本市外開了一家分公司,那么分公司與總公司如何納稅?所得稅是匯總納稅和分別納稅?又如何計算?其他稅種又該如何繳納?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1、分公司可以做非獨立核算,但是有一個前提,要在稅務登記中做注明。
2、即使屬于非獨立核算,增值稅一般在所管轄的稅務機關交納。
3、所得稅,涉及到地方財政收入,要經過總,分公司所屬相關部門研究同意后,在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文書上簽字蓋章,然后到所屬稅務機關錄入這份文書,稅局還要經過后臺處理稅種登記信息,才可以匯總申報。
4、企業是一個經濟體,不管是獨立核算還是非獨立核算,增值稅只有通過國家稅務總局批準才能匯總繳納,否則,只能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是法人納稅,分公司不在經營地納稅,要匯總到總公司統一核算,分配繳納。
5、城建及教育附加一般應在所屬地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