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
您好!請教我公司委托境外企業在境外開發產品,并對其支付開發費
1.該業務是否屬于特許權使用?
2.對外支付開發費時是否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稅率是多少?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該業務屬于向境外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2、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3條第3款: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設立的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4條: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目前減按10%計算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