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1、公司購一批茶具,總金額13.1萬,用于員工辦公室用及日常招待客戶用,開的是專用發票,稅款能否抵扣,費用能否計入管理費用-辦公費。
2、公司購了一批裝修材料,用于公司的辦公室裝修,辦公場所是租來的,購買裝修材料,取得的是專用發票,稅款能否抵扣。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只要不是用于免稅、非應稅、職工福利的都可以抵扣。用于生產經營的都可以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條例第十條第(一)項和本細則所稱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前款所稱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后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因此,用于裝修而購買的材料,即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能抵扣。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您好,
只要不是用于免稅、非應稅、職工福利的都可以抵扣。
所以辦公室是為生產經營的綜合服務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但是看你公司的辦公茶具金額很大,不知稅務局會不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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